旅客运输开票管理平台 · 用户服务协议

版本:v1.0 生效日期:2026-08-15

请您在登录并使用本平台(以下简称“本服务”)前,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。勾选“我已阅读并同意”即表示您已知悉并接受本协议。

第一条 协议范围

1.1 本协议适用于通过本平台以“企业管理员 / 超级管理员”身份登录、使用旅客运输数电发票相关功能(含车辆管理、开票二维码、开票码管理、发票查询与红冲等)的用户(以下简称“您”)。

1.2 平台运营方(以下简称“我们”)可能根据法律法规或业务调整更新本协议;版本更新后将通过登录页重新提示,您需重新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。

第二条 账号与安全管理

2.1 您应确保登录账号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合法;您对凭借账号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操作及由此产生的开票、查询、红冲等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

2.2 请妥善保管账号与密码,不得出借、转让、泄露。因密码保管不当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。

2.3 出于安全需要,我们可能对异常登录、多地登录等行为进行拦截或强制下线(如账号在其它设备登录时将原会话注销),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。

第三条 个人信息与会话安全

3.1 我们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收集、使用您的必要信息,仅用于身份核验、会话维持与开票业务办理,并采取加密传输与访问控制等安全措施。

3.2 为保障登录态,我们使用 HTTP-only Cookie 维持会话,该 Cookie 无法被页面脚本读取,降低被窃取风险;我们服务端不保存您的登录密码明文。

3.3 我们记录必要的登录日志(时间、IP、结果)用于安全审计与故障排查。

第四条 发票业务合规

4.1 您通过本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须真实、合法、与实际业务一致;严禁虚开、虚抵、买卖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4.2 车辆“停止开票 / 恢复运营”等状态变更操作将留痕审计,您应如实填写变更原因。

4.3 因您提供信息不实或违规操作导致的税务、行政或民事责任,由您及您所属企业自行承担。

第五条 免责声明

5.1 在不可抗力、网络故障、第三方服务中断等情形下,本服务可能暂时不可用,我们在合理范围内免责。

5.2 因您自身操作、设备安全或网络环境导致的信息泄露,我们不承担责任,但将依法配合处置。

第六条 争议解决

6.1 本协议的订立、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
6.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,应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,提交平台运营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
第七条 其他

7.1 本协议未尽事宜,以平台届时公示的规则及适用法律法规为准。

7.2 如您对本协议或数据处理有任何疑问,可通过平台公示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。

免责声明:以上为通用合规模板,供产品落地参考。正式发布前须由具备资质的法务/合规人员结合业务属地法规审核修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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